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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/T308-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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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8 供电
9.8.1 湿地公园的供电工程应根据电源条件、用电负荷和供电方式进行设计,做到安全适用、维护管理方便
9.8.2 供电电源宜利用国家或地方现有电源,自备电源可适当利用可再生能源。
9.8.3 供电线路敷设不宜采用架空线路或穿越生态保育区。
9.8.4 除科研用途外,生态保育区不应设置夜景照明;其余区域照明不应干扰湿地野生动物的活动与栖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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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6 给水
下一节:
9.7 排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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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1 总则
2 术语
3 基本规定
4 总体设计
4.1 现状调研
4.2 功能分区与用地比例
4.3 地形和竖向
5 水系设计
5.1 一般规定
5.2 湿地水系布局及水形态
5.3 水源、水量及水质
5.4 水位控制
6 生境营造与种植
6.1 一般规定
6.2 湿地保育
6.3 生境营造
6.4 种植设计
7 园路与场地
7.1 一般规定
7.2 园路
7.3 铺装场地与平台
8 标识与解说系统
8.1 一般规定
8.2 标识系统
8.3 解说系统
9 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他常规设施
9.1 一般规定
9.2 科研与监测类建筑
9.3 构筑物和景观小品
9.4 安全防护设施
9.5 应急避险设施
9.6 给水
9.7 排水
9.8 供电
本标准用词说明
引用标准名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