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8 供电


9.8.1 湿地公园的供电工程应根据电源条件、用电负荷和供电方式进行设计,做到安全适用、维护管理方便
9.8.2 供电电源宜利用国家或地方现有电源,自备电源可适当利用可再生能源。
9.8.3 供电线路敷设不宜采用架空线路或穿越生态保育区。
9.8.4 除科研用途外,生态保育区不应设置夜景照明;其余区域照明不应干扰湿地野生动物的活动与栖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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